公告日期:2026-02-13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相关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制定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影响分析的假设条件
以下假设条件就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分析,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以下假设条件不构成任何预测及承诺事项,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具体假设如下: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环境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公司于 2026 年 3 月底完成本次发行(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
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实际通过本次发行注册完成时间为准);
3、公司库存股不属于发行在外的普通股,且无权参与利润分配,应当在计算每股收益时扣除。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截至本次发行预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 50,000 万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发行股票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如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权激励、期权激励行权、股票回购注销等)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情形,不考虑股份回购及库存股对每股收益的影响;
4、假设本次发行数量为不超过 2,195.29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8,177.00 万元,暂不考虑发行费用影响。前述募集资金总额和发行股票数量仅为公司用于本测算的估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和发行数量以最终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际募集资金总额、发行股票数量为准;
5、根据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4 日发布的《2025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
号 2026-003),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5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2,700.00 万元至-19,000.00 万元,预计 2025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1,000.00 万元至-17,700.00 万元。上述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假设 2025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上述业绩预计的中位数,即公司 2025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0,850.00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9,350.00 万元。假设公司 2026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在 2025 年基础上按照增长 10%、持平、减少10%等三种情景分别计算(上述数据不代表公司对利润的盈利预测,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指标的影响,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6、假设除本次发行及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实施其他会对公司总股本发生影响或潜在影响的行为;
7、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营业收入、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方面的影响。
上述假设仅为测试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年度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公司盈利情况及所有者权益数据最终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金额为准。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发行股票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2025 2026 年度/2026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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