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3-18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总则
为规范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联科技”或“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或“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及《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或“本计划草案”)之规定,特制定《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制定
第二条 员工持股计划所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实施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三)风险自担原则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第三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员工意见后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股东大会审批,并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其他相关事宜。
(二)董事会审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时,拟参加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及其存在关联关系的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三)公司监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是否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发表意见。
(四)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后的 2 个交易日内,公告披露董事会决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监事会意见等相关文件。
(五)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对员工持股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
(六)公司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并在召开关于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前公告法律意见书。
(七)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公司将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大会审议本计划,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公司股东大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作出决议的,应当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后 2个交易日内,公告披露员工持股计划的主要条款。
(八)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要求就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九)本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通过后方可实施,在将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后,公司应当及时披露获得标的股票的时间、数量、比例等情
况。
(十)本员工持股计划成立后,应召开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委员,明确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具体事项。
(十一)其他中国证监会、上交所规定需要履行的程序。
第四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
(一)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有参加对象必须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有效期内,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参与对象应当是对公司整体业绩和中长期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的人员,可包括公司董事(不含公司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骨干员工以及公司董事会认定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成为参加对象: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3)最近三年内,因泄露国家或公司机密、贪污、盗窃、侵占、受贿、行贿、失职、或渎职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或违反公序良俗、职业道德和操守的行为给公司利益、声誉和形象造成严重损害的;
(4)在公司外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业务存在竞争关系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或间接控股、参股开展竞争性业务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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