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完善内部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核心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持续、健康发展,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推出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为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公司章程》和《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以下简称“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确保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完善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促进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工作严格按照本办法执行,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与激励对象的工作绩效紧密挂钩,达到良好的激励和约束效果。
三、考核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本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含子公司)其他核心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
四、考核机构
考核评价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公司董事会负责最终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设置公司层面业绩考核,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为 2024 年-2025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公司层面
业绩考核具体如下:
考核目标A1 考核目标A2 考核目标A3
归属安排 (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 (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 (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
=100%) =90%) =80%)
第一个归属期 2024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2024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2024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3.41亿元 3.27亿元 3.13亿元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 1、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 1、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
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 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 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
第二个归属期 增长率不低于20.00% 增长率不低于15.00% 增长率不低于10.00%
2、以2024年工业/安检 2、以2024年工业/安检 2、以2024年工业/安检
业务收入为基数,2025 业务收入为基数,2025 业务收入为基数,2025
年工业/安检业务收入 年工业/安检业务收入 年工业/安检业务收入
增长率不低于20.00% 增长率不低于15.00% 增长率不低于10.00%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标以经审计的公司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作为计算依据,如公司发生资产收购行为的,扣除购入资产所产生的营业收入。
2、上述“工业/安检业务收入”指标以经审计的公司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作为计算依据,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
3、上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各归属期内,公司未达到考核目标 A3 所对应业绩考核的,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本激励计划设置个人层面绩效考核,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为 2024 年-2025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含子公司)现行制度组织实施。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各归属期内,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确定激励对象当期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
考核等级 合格 不合格
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 100% 0%
各归属期内,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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