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22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回购股份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奥泰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对奥泰生物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回购股份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95 号)核准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3,5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33.6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804,545,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161,278,093.75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643,266,906.25 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致同验字【2021】第 332C000116 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
公司 2021 年 3 月 24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
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6年1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
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因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注销即减少注册资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尚需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依法通知债权人。
(四)2026年1月16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高飞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回购公司股份。提议的内容为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上述提议时间、程序和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三、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6/1/22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
2026/1/16,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高飞
方案日期及提议人
先生提议
预计回购金额 10,000万元~20,000万元
回购资金来源 其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
回购价格上限 85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 117.65万股~235.29万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1.48%~2.97%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的情况下,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高飞先生向董事会提议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将回购股份全部用于注销即减少注册资本。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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