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688606 证券简称:奥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5-010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
议通知,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上午 9: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跃灿先生主持召开,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本着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精神,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有效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职责情况等各方面进行了监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监事会全体成员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后认为:
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4 年年度报告》和《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3、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 2025 年度生产经营和发展计划编制的《2025 年度
财务预算报告》,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量状况和资金需求计划,结合当前发展阶段、长远发展规划及股东合理回报规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 2025 年中期分红规划的公告》。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规定,监事会全体成员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后认为:
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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