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688603 证券简称:天承科技
广东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
会议资料
2025 年 4 月
目 录
2024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1
2024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3
2024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案...... 5
议案一:《关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5
议案二:《关于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6
议案三:《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7
议案四:《关于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8
议案五:《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9
议案六:《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10
议案七:《关于确认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及 2025 年度薪酬方
案的议案》...... 13
议案八:《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15
议案九:《关于未来三年(2025 年-202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18
议案十:《关于确认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19
议案十一:《关于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3
议案十二:《关于确认监事 2024 年度薪酬及 2025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24
2024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广东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广东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请出席股东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公司负责本次股东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为确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股东会的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本次会议议程有关人员及会务工作人员以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对于影响股东会秩序和损害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将按规定加以制止。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或妨碍股东会安全。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会现场会议上发言的,应于参会登记时向会议会务组进行登记并提交问题,会议主持人根据会务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现场要求提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会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发言或提问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予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