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09 19:36:03 股吧网页版
天承科技: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石建宾)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0


广东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石建宾)

作为广东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广东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东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定,本人在2024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个人情况

本人石建宾,1991年10月14日,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5年7月至今,历任上海市集成电路行业协会专员、政策服务部副部长、秘书长助理、副秘书长。2024年11月至今任广东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同时,任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我任职期间,我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我具有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中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天承科技《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9次,股东会4次。报告期内,董事会召开时间均在本人履职之前,本人亲自出席1次股东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表: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独立董事 大会情况
董事姓名 应参加 亲自出 以通讯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次数 席次数 方式出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出席次数
席次数

石建宾 0 0 0 0 0 否 1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多次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财务、业务状况进行了分析与沟通,对定期报告、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和重点关注事项进行了讨论。

(三)现场考察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因报告期内履职时间尚短,本人报告期内尚未能充分考察公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但公司管理层对我的履职高度重视,积极邀请我到公司现场沟通交流,并为我提供履职必要的条件和大力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自本人履职之日至报告期末,本人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进行了认真审查,重点在交易价格公允性、交易必要性等方面,对公司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及执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均进行了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发现关联交易事项中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自履职之日至报告期末,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自本人履职之日至报告期末,公司未发生收购与被收购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要求,认真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经审阅,本人认为报告中涉及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在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经营管理需要制定了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相关制度覆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各层面和各环节,并在实际运作中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能够有效控制经营管理风险,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经审阅,本人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