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688600 证券简称:皖仪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3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2024〕24 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涉及对以前的年度追溯调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与变更时间
2024 年 12 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2024〕24
号),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
提前执行。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审议程序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全体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相应调整。执行该项会计政策对公司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采用变更后会计政策增加/减少报表项目金额(2023 年度)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合并利润表 母公司利润表
营业成本 487.35 474.22
销售费用 -487.35 -474.22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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