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688600 证券简称:皖仪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4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以电话、
短信及口头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根据《公司章程》《监事会会议事规则》 相关规定,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监事会会议提前 5 日的通知期限。本次会
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国东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
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安徽 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
经认真审议,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 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 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 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 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确定的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认为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本
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5 年 4 月 24 日为首次授予日,
以 16.17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50 名激励对象授予 194.80 万股限
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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