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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07 17:46:41 股吧网页版
皖仪科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08


证券代码:688600 证券简称:皖仪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6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从二级市
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或/和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或“本计划”) 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31.90 万股,占
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3,470.8490 万股的 1.72%。其中,
首次授予194.8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45%,
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84.00%;预留 37.1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
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28%,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16.00%。

一、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一)本激励计划的目的与原则

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 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 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 献匹配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 ——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二)其他股权激励计划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本公司同时正在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7 日公告了《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2021 年 9 月 8 日公告了《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及其摘要,并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由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已归属完毕,预留授予第一个及第二个归属期已归属完毕。

本激励计划与公司正在实施的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系基于企业不同发展阶段所制定的员工激励机制,两期激励计划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一)股权激励方式

本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在归属期内以授予价格获得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该等股票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登记。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享有公司股东权利,并且该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

(二)标的股票来源

本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或/和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若届时本激励计划所涉及标的股票的来源方式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则相关股份来自于公司目前已回购的股份或未来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制定的回购方案所回购的股份,包括:

根据 2023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的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回购的股份。后续公司
分别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2024 年 11 月 14 日、2025 年 1 月 9 日召开了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调整回购资金总额,延长回购期限及调整回购资金来源等。本次回购经调整后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5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500 万元(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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