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27
证券代码:688599 证券简称:天合光能 公告编号:2026-026
转债代码:118031 转债简称:天 23 转债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3 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2026 年 2 月 9 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分别
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变更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年产 35GW 直拉单晶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及相关利息收入用于新项目“分
布式智慧光伏电站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新项目”)。2026 年 2 月 9 日,公司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依据募集资金管理要求为新募投项目资金的存放及结算开立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监管,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7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 8,864,751 手(8,864.751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
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 8,864,751,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48,650,279.85
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8,816,100,720.15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
全部到位,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23 年 2 月 17
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3] 200Z0002 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本次新增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新增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新项目资金的存放和使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江苏天合太阳能电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丽水光创新能源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合计 4 份《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前述 4 份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情况具体如下: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开户行账号 专户余额
天合光能股份有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406080100100255316 0
限公司 司常州经开区支行
天合光能股份有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10615101040258579 0
限公司 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
江苏天合太阳能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10615101040258553 0
电力投资发展有 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
限公司
丽水光创新能源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406080100100255439 0
有限公司 司常州经开区支行
丽水光创新能源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10615101040258538 0
有限公司 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协议(一)、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协议:
甲方一: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一”)
甲方二:江苏天合太阳能电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二”)
甲方三:丽水光创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三”)
以上公司共同视为合同的甲方。
乙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机构)(以下简称“丙方”)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甲、乙、丙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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