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3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申请综合融资额度及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合光能”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就 2026 年度申请综合融资额度及提供担保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周转需要,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2026 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银行、保险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400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授信总额度。2026 年度,公司申请对外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173 亿元(或等值外币),其中,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165 亿元(或等值外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部分主体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 亿元(或等值外币)。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融资业务发生的融资类担保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
实际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及担保期限等具体事宜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
同或金融机构批复为准,上述申请额度及授权的有效期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章或财务负
责人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综合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本次融资及担保的具体事项。
(二)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申请综合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的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部分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主体(包含但不限于下列主体,
具体根据届时业务需要确定),信用状况良好,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
影响被
担保人 被担保人与
序 被担保人 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 经营范围 偿债能 上市公司的
号 人、董事 力的重 关系
大或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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