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05 17:18:39 股吧网页版
天合光能: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将部分未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06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将部分未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
存款方式存放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人”)作为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合光能”、“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将部分未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监管协议的相关规定,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拟将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并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调整协定存款的余额,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不超过 12 个月。

(二)投资金额

根据公司的资金使用情况,拟将部分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70,000 万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不超过 12 个月。
(三)资金来源

本次拟进行协定存款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发行名称 2023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3 年 2 月 17 日

募集资金总额 886,475.10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881,610.07 万元

超募资金总额 √不适用

□适用,______万元

项目名称 累计投入进度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 时间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年产 35GW 直 68.77% 2026 年 6 月
拉单晶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及偿还银行贷 100.14% 不适用



是否影响募投项目实施 □是 √否

注:以上数据为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统计的相关数据。

二、相关批准程序及审核意见

2025 年 12 月 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
部分未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批。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本次将部分未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事项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进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将部分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将部分未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了健全的业务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协定存款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将部分未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协定存款方式,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保荐人核查了本次将部分未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事项的董事会会议文件。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有关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将部分未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