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公司代码:688599 公司简称:天合光能
转债代码:118031 转债简称:天 23 转债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三、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的“四、风险因素”部分内容。
四、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五、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 公司负责人高纪凡、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森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武强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七、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838,384,447.00元。2024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443,219,977.05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公司未来生产经营和资金需求,公司决定本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第八条的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4年度,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金额为259,827,424.6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费用)。
因此,公司2024年度合计分红总额为人民币259,827,424.66元。除2024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外,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八、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十一、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十二、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7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3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61
第五节 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 86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102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37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145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146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149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
备查文件目录 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公司/本集团/ 指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天合光能
控股股东/实 指 高纪凡
际控制人
一致行动人 指 吴春艳、江苏有则创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则创投”)、江苏盘基
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盘基投资”)、天合星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星元投资”)、江苏清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海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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