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上市公司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20 年 4 月 15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19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00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 47.2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44,000,000.00 元,扣减承销及保荐费用、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共计人民币 78,727,924.53 元(不含税),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865,272,075.47 元。
上述资金已于 2020 年 5 月 12 日到账,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0 年 5月 12 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0]27150 号《验资报告》。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21 年 6 月 9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
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84 号),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 59,990.1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本次
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 59,990.10 万元,可转债债券数量为 5,999,01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共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599,901,000.00 元,扣除保荐及承销、审计费用、律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和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等费用合计5,662,685.24元(不含税金额),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94,238,314.76 元。
上述资金已于 2021 年 7 月 29 日到账,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7 月 29 日出具了
天职业字[2021]36586 号《验资报告》。
3、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22 年 5 月 17 日出具《关于同意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13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1,629,685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66.8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102,916,254.85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32,971,347.56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069,944,907.29 元。
上述资金已于 2022 年 7 月 15 日到账,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2 年 7 月 18 日出具了
天职业字[2022]37166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累计使用
647,408,011.81 元(不含补充流动资金),其中:以前年度使用 641,883,787.75 元,本年度使用 5,524,224.06 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累计使用 515,019,491.68 元(不含补充流动资金),其中:以前年度使用505,564,346.85 元,本年度使用 9,455,144.83 元。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账户
已注销,注销前余额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账户。
2、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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