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27
证券代码:688597 证券简称:煜邦电力 公告编号:2025-062
债券代码:118039 债券简称:煜邦转债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6 日在
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通知
已于 2025 年 9 月 23 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
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经召集人说明,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提前通知的时限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周德勤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决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长周德勤先生、董事计松
涛先生、董事黄朝华先生和董事于海群先生为本次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董事霍丽萍女士为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董事,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2025-064)。
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
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拟定《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赞成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长周德勤先生、董事计松
涛先生、董事黄朝华先生和董事于海群先生为本次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董事霍丽萍女士为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董事,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
3、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赞成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长周德勤先生、董事计松
涛先生、董事黄朝华先生和董事于海群先生为本次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董事霍丽萍女士为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董事,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4、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决议范围内全权处理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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