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7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和部分募投项目提前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帆科技”、“公司”或“发行人”)2025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和部分募投项目提前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342 号),公
司于 2025 年 3 月 18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10,410,95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
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4,109.50 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1,473.35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2,636.15 万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5 年 3 月 24 日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于 2025 年 3 月 24 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
容诚验字[2025]200Z0035 号的《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子公司已与保荐人及存储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04,109.5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 项目达到预定可
号 项目名称 (万元) 金金额(万 使用状态日期
元)
铜陵正帆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特
1 气建设项目(二期)——年产 35,000.00 35,000.00 2025 年 12 月 31
890 吨电子先进材料及 30 万 日
立方电子级混合气体项目
2 正帆科技(丽水)有限公司特 40,000.00 40,000.00 2026 年 12 月 31
种气体生产项目 日
正帆百泰(苏州)科技有限公
3 司新建生物医药核心装备及材 15,000.00 11,699.50 2025年12月31日
料研发生产基地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17,410.00 17,410.00 -
合计 107,410.00 104,109.50 -
三、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一)本次结项和提前结项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本次拟结项募投项目为正帆百泰(苏州)科技有限公司新建生物医药核心装备及材料研发生产基地项目(以下简称“正帆百泰募投项目”),该项目已建设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截至2025年12月23日,上述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节余情况如下:
结项项目名称 正帆百泰(苏州)科技有限公司新建生物
医药核心装备及材料研发生产基地项目
结项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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