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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26 17:56:37 股吧网页版
正帆科技: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调整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27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调整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帆科技”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正帆科技核心技术人员调整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 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具体情况

(一)原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周明峥先生基于个人职业规划,向公司申请辞去核心技术人员职务。本次调整后,周明峥先生仍在公司任职。

1、原核心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

周明峥先生,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1995-1998 年在上海电力安装第二工程公司项目部,任工程师;1998-2000 年在液化空气上海有限公司项目部,任项目工程师。2000-2002 年在法特上海工程有限公司工程部,任项目经理;2002-2004年在上海新帜纯超净技术有限公司工程部,任经理;2004-2009年在上海正帆超净技术有限公司工程部任经理。2009年起至 2025 年 7月在正帆科技历任工程部经理、高纯系统事业部总经理、医药系统事业部总经理、技术副总监,2021年6月至2025年12月,任正帆科技监事会主席。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周明峥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11,071,39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76%。

2、参与研发及知识产权情况

周明峥先生任职期间参与的知识产权均归属公司所有,不存在涉及专利或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纠纷或潜在纠纷,本次调整不影响公司知识产权的完
整性。

3、保密协议情况

本次核心技术人员调整后,周明峥先生仍在公司任职,公司与周明峥先生签署的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关于公司商业秘密的保密义务、违约责任等事项,周明峥先生对其知悉公司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未发现周明峥先生有违反保密义务的情形。

(二)核心技术人员的新增认定情况

公司根据战略发展规划,结合于锋先生的知识背景和任职履历,以及对公
司核心技术研发的参与情况等相关因素,经 2025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认定其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于锋先生的简历及持股情况如下:

于锋先生,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华东理工大学机电一体化专业,本科学历。1999-2000 年任上海煤气表具有限公司设计部工程师;2000-2002 年任上海辰天商贸有限公司技术部工程师;2002-2004 年任上海新帜纯超净技术有限公司产品工程师;2004-2009 年任上海正帆超净技术有限公司技术服务部副总经理;2009-2017 年任正帆科技电子系统事业部副总经理;2016-2017年任江苏正帆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2009年起至2024年5月,任正帆科技监事;自 2022 年 9 月起任公司子公司鸿舸半导体设备(上海)有限公司技术负责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于锋先生持有公司 658,8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22%。

二、核心技术人员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高度重视研发工作,建立了完备的研发体系和成熟的研发团队,不存在对特定核心技术人员单一依赖的情形。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 核心技术人员姓名

本次变动前 李东升、周明峥

本次变动后 李东升、于锋

本次核心技术人员调整不存在对公司业务发展、技术研发、项目进度等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况。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各项研发项目有序推进。公司始终将技术和研发视作保持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保障并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不断构建坚实的人才梯队,持续提升公司的综合技术创新能力。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现有核心技术人员、研发团队能够支持公司未来核心技术及创新产品的持续研发工作,本次核心技术人员的调整不会对公司核心竞争力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业务发展与产品创新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以下无正文)

(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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