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妥善处理
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
切实保护投资者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不实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
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
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三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注
重职能部门响应与协作;提高防范声誉风险和处置声誉时间的能力和效
率。
第四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由
公司董事会秘书/总经理任组长,其他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
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媒体质疑信息)处理工作的领
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做出决策
和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信息,主要工作职责报告: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评估各类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波及范围,拟定各
类舆情信息的处理方案;
(三)协调、组织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对外信息发布和媒体对接工作;
(四)及时做好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督机构的信息沟通工作;
(五)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六条 舆情工作的舆情信息处理设在公司舆情管理小组:由董事会办公室、公
共关系部、市场部、法律合规部相关人员构成,负责对公众媒体信息的
管理;市场部及董事会办公室应及时收集、分析、核对对公司有重大影
响的舆情、社情,跟踪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情况,研判和
评估风险,并将各类舆情的信息和处理情况汇报舆情工作组,且根据本
制度管理要求及时上报监管部门。
第七条 公司市场部负责监控公司官方自媒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官方网站
等自媒体渠道,及时收集、整理上述公司官方自媒体中可能对公司有重
大影响的互动、评论、留言等舆情,并将情况汇报并报告至舆情管理小
组,由董事会秘书根据公司舆情工作组的要求做出相应的反应及处理。
第八条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设舆情信息联络人,负责监控媒体发布的与公司相关
的报道信息,若发生舆情事件,第一时间将情况信息汇报报送至公司董
事会办公室,并协助董事会办公室对相应事件进行核实。
第九条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舆情信息联络人,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配合开展舆情信息采集相关工作;
(二)及时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通报日常经营、合规审查及审计过程中
发现的舆情情况;
(三) 其他舆情及管理方面的响应、配合、执行等职责。
第十条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各职能部门有关人员报告舆情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
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第三章 舆情管理的主要方式
第十一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
活动,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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