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3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根据《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作为上海新 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相微”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
针对新相微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以下简称“报告期”)经营情
况,出具本持续督导半年度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
1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 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制
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
作计划
保荐机构已与新相微签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 订《保荐协议》,该协
2 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 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
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 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备案 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
案
经核查新相微相关资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 料,2025 年上半年度
3 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新相微在持续督导期间
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
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
违法违规事项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 2025 年上半年度新相
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自发现之日 微及相关当事人在持续
4 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 督导期间未发生违法违
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 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
通、定期或不定期回
5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 访、现场检查等方式,
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了解新相微业务情况,
对新相微开展了持续督
导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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