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8
证券代码:688588 证券简称:凌志软件 公告编号:2025-021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
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
监事会的议案和《关于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为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依据《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如
下:
1、鉴于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删除“监事”“监事会”相关描述,部分监事
会职权由“审计委员会”行使;
2、将“股东大会”改为“股东会”;
3、除前述两类修订外,其他主要修订情况对比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 第一条 为维护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 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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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
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 定,制定本章程。
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
2 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
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新增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
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
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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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
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
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
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
4 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 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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