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25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
《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
的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九月
法律意见书
目 录
释义...... 1
一、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3
二、要约收购目的...... 14
三、本次要约收购的方案...... 17
四、收购资金来源...... 25
五、后续计划...... 27
六、本次要约收购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29
七、收购人与被收购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33
八、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34
九、参与本次要约收购的专业机构...... 35
十、《要约收购报告书》的格式与内容...... 36
十一、结论意见...... 36
释 义
除非本法律意见书中另有说明,下列用语在本法律意见书的特定含义如下:
报告书/本报告书/要约 指 就本次要约收购而编写的《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要约
收购报告书 收购报告书(修订稿)》
报告书摘要/报告书摘 就本次要约收购而编写的《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要约
要/要约收购报告书摘 指 收购报告书摘要(修订稿)》
要
权益变动报告书 指 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稿)
上市公司/上纬新材 指 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原控股股东、 指 SWANCOR IND.CO.,LTD.(Samoa)
SWANCOR 萨摩亚
STRATEGIC 萨摩亚 指 Strategic Capital Holding Limited(Samoa)
上市公司原间接控股 指 上纬国际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上纬投控
金风投控 指 金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收购人、智元恒岳 指 上海智元恒岳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转让方 指 SWANCOR 萨摩亚、STRATEGIC 萨摩亚及金风投控
受让方 指 智元恒岳、致远新创合伙
智元云程 指 上海智元云程科技有限公司
致远新创 指 上海致远新创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恒岳鼎峰 指 上海恒岳鼎峰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智元创新、智元机器人 指 智元创新(上海)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为上海智元新创技术
有限公司
核心管理团队 指 彭志辉、田华、姜青松、姚卯青、王闯等 17 名核心高管,合
计持有恒岳鼎峰 36.34%有限合伙人份额
正大机器人 指 正大机器人有限公司
比亚迪 指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和颂远 指 苏州和颂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汽金控 指 上海汽车集团金控管理有限公司
海信星海 指 海信星海科技(杭州)有限公司
正大机器人、比亚迪、苏州和颂远、上汽金控、海信星海合称
产业投资人 指 为产业投资人,合计持有致远新创合伙 59.27%有限合伙人份
额
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控股股东 SWANCOR
IND.CO.,LTD.(Samoa)、上海智元恒岳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
《股份转让协议一》 指 伙)、StrategicCapitalHoldingLimited(Samoa)及上市公司原
间接控股股东上纬国际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的《关
于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控股股东 SWANCOR
《股份转让协议二》 指 IND.CO.,LT……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