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3
上海智元恒岳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要约收购提
示性公告期满 60 日的说明
上海智元恒岳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智元恒岳”,“本企业”)及其一致行动人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取得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上纬新材”或“上市公司”)控制权。2025 年 7 月 9 日,上市
公司披露了智元恒岳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致远新创科技设备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致远新创合伙”)签署的《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以协议转让(24.99%部分)为前提,智元恒岳拟通过部分要约收购方式进一步增持上市公司股份,并就要约收购事项作出提示性公告。
截至本说明出具日,距本次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已满 60 日,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本企业就本次要约收购的工作进展情况说明如下:
1、2025 年 7 月 7 日,本企业已将人民币 232,223,500.00 元(不低于要约收
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的 20%)存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作为本次要约收购的履约保证金。
2、2025 年 8 月 15日,本企业对要约报告书摘要中的部分内容进行了调整,
签署并提交了《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修订稿)》。
本企业正在积极推进协议转让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份过户登记手续等工作。待上述工作完成后,本企业将尽快披露要约收购报告书。本次收购要约尚未生效,具有不确定性,提醒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风险及后续公告。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智元恒岳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期满 60 日的说明》之签署页)
上海智元恒岳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2025年 9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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