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03
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李元栋)
2024 年度,本人作为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规定,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发挥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积极参 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及时关注公司 经营情况,有效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现将 2024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李元栋,男,出生于1940年2月,中国台湾籍,硕士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1998年荣获韩国国立木浦大学荣誉经营学博士。1982年8月至1998年1月任静 宜大学兼任教授;1982年8月至 1998年7月任国立中兴大学兼任教授;1985年8月 至1988年7月任逢甲大学夜间部主任;1988年8月至1999年7月历任逢甲大学训导 长、教授兼总务长;1998年2月至2007年7月任逢甲大学教授兼副校长;2008年8 月至2010年7月任逢甲大学校务顾问;2010年至今任逢甲大学终身校务顾问。2023 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 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 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 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任
职资格和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 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6 次,股东会 2 次。在任期间,本人亲自出
席 6 次董事会和 2 次股东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表:
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独立董 会情况
事姓名 应参加 亲自 以通讯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
次数 出席 方式出 席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出 出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席会议
李元栋 6 6 5 0 0 0 2
2024 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出席会议前,本人对相关资料认真阅读、 仔细分析和研究,主动向公司了解相关情况,为会议决策做好充分准备;在参会过程中,认真听取汇报,向公司详细了解议案情况,积极参与讨论,审慎行使表决权;在会议结束后,与公司管理层保持沟通交流,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管理、信息披露等信息,针对董事会决议实际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推动决议有效落实。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表示同意,无提出异议的事项,各次董事会会议均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二) 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4年度,本人任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有关要求,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报告期内,本人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具体如下:
应参会次数 实际参会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审计委员会 6 6 0 0
提名与薪酬考核委
员会 1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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