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证券代码:688581 证券简称:安杰思 公告编号:2025-023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于 2025 年 04 月 21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浙江省杭州市临平
区兴中路 389 号九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 2025 年 04 月
10 日以专人送达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由董事长张承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5 人,实际出席董事 5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总经理张承先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总经理的各项职责,严格执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认真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的有效实施,带领公司积极稳健的发展,有效地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经董事会会议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董事会职能,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
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的实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经董事会会议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听取了《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将在公司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独立董事吴建海先生、夏立安先生和非独立董事盛跃渊先生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相关职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职责,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并发挥了指导、协调、监督作用,有效促进了公司内控建设和财务规范。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四)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从事公司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尽职尽责,客观公正地对公司的会计报表发表了审计意见,表现出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计委员会对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和《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对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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