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688580 证券简称:伟思医疗 公告编号:2025-005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志愚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拟以实施 2024 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8 元(含税),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为 95,711,683 股,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 76,569,346.4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75.09%。
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的《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在总结 2024 年度总体运营情况和分析 2025 年经营
形势的基础上,并依据公司发展规划审慎预测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 年度,公司全体董事自觉遵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公司……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