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688580 证券简称:伟思医疗 公告编号:2025-014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何益民先生作为征集人就 2023 年 5 月16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三)2023 年 4 月 26 日至 2023 年 5 月 5 日,公司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
的异议。2023 年 5 月 6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40)。
(四)2023 年 5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2023 年 5 月 17 日,公司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42)。
(五)2023 年 6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3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4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八)2024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九)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