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688580 证券简称:伟思医疗 公告编号:2025-007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思医疗”“公司”或“本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和/或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伟思医疗 2025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0.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9,577.1288万股的1.04%。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90.4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9,577.1288 万股的 0.94%,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90.40%;预留 9.6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9,577.1288 万股的0.10%,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9.60%。
一、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核心管理、技术和业务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本激励计划。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不存在同时实施其他股权激励计划以及其他长期激励机制的情形。
二、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一)本激励计划拟授出的权益形式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形式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二)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及种类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和/或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若届时本激励计划所涉及标的股票的来源方式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 A 股
普通股股票,则相关股份为根据公司 2023 年 11 月 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而回购的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或公司未来新制定回购方案而回购的公
司股份;截至 2024 年 11 月 10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
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425,917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 95,771,288 股的比例为0.444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65.88 元/股,最低价为 21.80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0,037,663.94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的处置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
三、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00.00 万股,约占本激励
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9,577.1288 万股的 1.04%。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90.4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9,577.1288 万股的0.94%,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90.40%;预留 9.6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9,577.1288 万股的 0.10%,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9.60%。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四、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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