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力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艾力斯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59 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9,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2.7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04,57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3,254.96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42,986.71 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0 年 11月 25日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第 1031 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子公司、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已经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金额
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5.50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前述额度。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 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投资项目的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如下。
发行名称 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到账时 2020年 11月 25 日
间
募集资金总额 204,570.00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193,254.96 万元
超募资金总额 42,986.71万元
项目名称 累计投入进度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
(%)
新药研发项目 53.32 不适用
本公司总部大楼已于 2022年度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于 2023年 1
总部及研发基 月 18 日取得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
地项目 100.00 和交通委员会下发的《建筑工程综
合竣工验收合格通知书》,竣工结
募集资金使用情 算于 2024 年 1 月 16日完成,2024
况(截至 年 5月 24 日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营销网络建设 100.00 不适用
2025/6/30) 项目
本公司已完成财务 ERP,OA以及
其他部分业务部门相关信息化系统
工作。公司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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