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8
证券代码:688578 证券简称:艾力斯 公告编号:2025-033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心技术人员调整暨新增认定核心技术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提升企业创新发展能力,巩固公司在小分子新药研发领域核心竞争优势的同时,积极布局大分子新药研发赛道,根据公司研发战略并综合相关研发人员的工作侧重、技术经验、任职经历、学历背景等因素,经审慎研究决定对核心技术人员进行调整:
新增认定高长寿先生、游飞先生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原核心技术人员罗会兵先生因个人身体原因近日辞去公司职务,谢景田先生因个人原因近日与公司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离职后均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原核心技术人员罗会兵先生、谢景田先生不再被认定为核心技术人员。公司及董事会对罗会兵先生、谢景田先生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享有原核心技术人员在公司任职期间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所形成的知识产权所有权。原核心技术人员与公司之间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的专利权属纠纷,不会影响公司专利权属的完整性,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研发创新能力、核心竞争力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本次调整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共 7 名,分别为:高长寿先生、游飞先生、
李庆先生、梁春卿女士、姜勇女士、张强先生、周华勇先生。
一、核心技术人员调整的具体情况
(一)原核心技术人员的相关情况
1、原核心技术人员的具体情况
罗会兵先生,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科院上海药物所有机化学(药物化学)专业,博士学历。历任上海开拓者化学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组长;上海阳帆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研发总监;公司药化总监、研发负责人、副总经理、首席化学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罗会兵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持有上海艾祥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南通艾耘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的财产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 0.6454%。其将继续遵守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所作的相关承诺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其他承诺。
谢景田先生,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上海中医药大学中药学专业,研究生学历。历任山东基恩医药研究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公司项目负责人、制剂部门经理、制剂部门副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谢景田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持有南通艾耘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的财产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 0.0561%。其将继续遵守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所作的相关承诺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其他承诺。
2、参与项目及知识产权情况
罗会兵先生在任期间负责公司产品甲磺酸伏美替尼片(以下简称“伏美替尼”)的化合物设计、优化及临床前研究工作;谢景田先生在任期间负责伏美替尼等项目制剂的处方和生产工艺开发、放大和技术转移。
公司享有原核心技术人员在公司任职期间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所形成的知识产权所有权。上述人员与公司之间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的专利权属纠纷,不会影响公司专利权属的完整性,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研发创新能力、核心竞争力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保密及去向情况
根据公司与罗会兵先生、谢景田先生经书面确认的保密约定,上述人员在离
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其保密义务或相关承诺,直至受保护的相关秘密信息非因保密义务人的原因被公开之日止。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发现上述人员违反其保密义务或相关承诺,未发现前往竞争对手工作的情形。
(二)新增核心技术人员的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企业创新发展能力,根据公司研发战略布局并综合相关研发人员的工作侧重、技术经验、任职经历、学历背景等因素,经审慎研究决定对核心技术人员进行调整:新增认定高长寿先生、游飞先生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其个人履历如下:
1、高长寿先生,现任公司首席技术官,美国国籍,毕业于美国斯克里普斯研究所大分子与细胞结构及化学专业,博士学历。历任中国科学院上海生物工程研究中心副研究员,美国斯克里普斯研究所副研究员,阿斯利康执行总监,信达生物首席技术官、高级副总裁及信达美国研发中心负责人。曾参与并领导了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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