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28 18:33:18 股吧网页版
艾力斯: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29


证券代码:688578 证券简称:艾力斯 公告编号:2025-027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全体独立董事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即将届满六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提前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组成席位的调整及第三届董事会的组成安排

1、《公司章程》拟修订董事会的组成席位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董事会运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切实保护公司股东与职工权益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调整《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会组成的相关规定,将原章程中规定的“董事会由 11 名董事组成,其中 4 名独立董事。”修
改为“董事会由 8-11 名董事组成, 其中, 独立董事应占三分之一以上, 并应包括
1 名职工代表董事。”以上修订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调整董事会席位并增设职工代表董事、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已经 2025 年 10月 2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组成安排

公司拟选举 9 名董事组成第三届董事会,包括 5 名非独立董事、3 名独立董
事和 1 名职工代表董事。其中,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同意提名杜锦豪先生、祁菊女士、胡捷先生、徐锋先生、徐聪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包含职工代表董事);同意提名朱茶芬女士、李翰杰先生、李成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履职平台的学习并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其中朱茶芬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详见附件。此外,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将另行选举 1 名职工代表董事,与上述 5 名非独立董事及 3 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独立董事候选人及提名人的声明与承诺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文件。根据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于近期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选举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任期自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三年。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未发现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发现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发现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未发现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公司章程》修订、董事会换届等事项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仍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第二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