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3 18:57:59 股吧网页版
艾力斯: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4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作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审计委员会切实对安永华明在 2024 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于 1992 年 9 月成立,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
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
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

安永华明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截至 2024 年末,拥有合伙人 251 人,
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超 1,700 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 1,500 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
500 人。安永华明 2023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为人民币 59.55 亿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人民币 55.85 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24.38 亿元)。2023 年度
A 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137 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9.05 亿元。安永华明
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主要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行业,与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同行业(制造业)的 A 股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66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
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
施 3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0 次。1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4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
律处分 0 次;2 名从业人员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 1 次,不涉及审计项
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2024 年变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1、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3 年年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在执行完本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后,普华永道中天已连续 7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普华永道中天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本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又解聘的情况。

2、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实际发展战略及对审计服务的需求,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司与普华永道中天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不存在分歧。

3、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情况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其对变更事项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安永华明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同时对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进行审核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安永华明及相关审计人员就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方面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并……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