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我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工作职责,客观、独立和公正的参与公司决策,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2024年11月13日,本人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离任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现将2024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沈梦晖,男,1979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毕业,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荣获浙江上市公司协会授予的“2015年度浙江上市公司优秀董事会秘书”称号,入选杭州市会计人才库(资本市场领域)专家。2001年至2009年,历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项目经理、高级经理;2010年3月起就职于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4月至2016年7月任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0年4月至今,历任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等职;2018年11月起至今,任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担任主任委员,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担任委员。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11次董事会,4次股东大会。其中本人任期内召开董事会9次、股东大会4次。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
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出席并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2024年度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事姓名 应出席次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数 数 次数
沈梦晖 9 9 0 0 4 0
(二)出席各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战略决策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召开了9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召开了2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了1次会议,作为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委员,我出席了相应的会议,充分利用相关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积极参与审议和决策公司的重大事项,认真履行职责,为公司规范运作、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召开次数 出席次数
战略决策委员会 - -
审计委员会 9 9
提名委员会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1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1
(三)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年度,通过现场考察交流和电话沟通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定期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企业财务情况并积极参与公司日常工作。召开相关会议前,我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详细审阅会议文件及相关材料,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指导和监督的作用。公司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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