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山科技”或“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内部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审慎地行使公司和股东大会赋予的权力,及时关注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重大事项发表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支撑,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 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段茂兵,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 年 11 月出生,博士研究
生学历,执业律师。1994 年 12 月至 1997 年 8 月就职于四川江南化工公司并担
任办公室主任;1997 年 8 月至 1998 年 12 月就职于万县市五桥司法局法律事务
所法律事务中心并担任副主任;1998 年 12 月至 2006 年 10 月担任重庆益安律师
事务所副主任律师;2007 年 4 月至 2015 年 7 月担任重庆锦扬律师事务所主任律
师,2015 年 7 月至 2017 年 12 月担任重庆金牧锦扬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2017
年 12 月至今历任重庆百事得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律师、主任律师。2021 年 12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 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
的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重庆
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4 年公司共召开 10 次董事会会议和 4 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了所有
的 14 次会议。本人认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
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通过认真审议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的议案,与公司管
理层充分沟通,本人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2024 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
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2024 年度,本人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
提出异议的情况,除涉及董事薪酬相关议案回避之外,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
弃权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大会情况
是否连续两次
独立董事 应出席 亲自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未亲自出席董 出席次数
姓名 次数 席次数 出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事会会议
段茂兵 10 10 3 0 0 否 4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 年度,本人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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