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3-15
证券代码:688575 证券简称:亚辉龙 公告编号:2025-016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实施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3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 年 5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5月 1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刘登明先生作为征集人就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4 年 5 月 10 日至 2024 年 5 月 19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
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 年 5 月 20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40)。
4、2024 年 5 月 24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4 年 5月 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44)。
5、2024 年 5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与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5 年 3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监事会对上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终止本次激励计划的原因
根据公司发布的 2024年度业绩快报,2024 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30,167.23 万元,同比下降 15.03%;非新冠自产业务收入 166,786.99 万
元,同比增长 25.80%;非新冠自产化学发光业务收入 151,594.57 万元,同比增长29.75%,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同时,因当前宏观经济状况及公司所处市场环境较公司 2024 年推出本次激励计划时已发生较大变化,且第二个归属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均在第一个归属期的基础上设定更高的业绩考核要求,原激励计划设定的业绩考核指标已无法客观反映当前实际经营态势,继续实施本次激励计划难以充分实现激励计划的设计目的和效果。为充分落实对员工的有效激励,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从公司长远发展和员工切身利益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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