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31 17:30:14 股吧网页版
信宇人: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自查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01


证券代码:688573 证券简称:信宇人 公告编号:2026-001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自查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杨志明先生(以下简称“实控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募集资金
本金还款37,106,999.61元、利息还款2,379,786.66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实
控人累计偿还本息合计39,486,786.27元,实控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募集资金
本息已全部归还。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资金占用还款事项进展情况

经公司及公司实控人初步自查完成后,2023 年 12 月至 2025 年 4 月期间,
公司募投项目的 3 家供应商及其关联方与公司实控人控制的账户间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资金最终流向于实控人指定账户,金额总计 37,106,999.61 元,上述资金往来构成实控人对公司募集资金占用。

公 司 于 近 日 收 到 实 控 人 非 经 营 性 资 金 占 用 募 集 资 金 的 还 款 本 金
37,106,999.61 元、利息 2,379,786.66 元(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实控人累计偿还本息合计 39,486,786.27 元,资金占用本息已全部归还。

二、公司及管理层采取的整改措施

发生募集资金占用以来,公司即刻采取如下措施:

1. 公司本着对全体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督促实际控制人积极筹措资金尽
快偿还占用资金,以消除对公司的影响。同时,公司认真落实内部控制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资金管理等内部控制存在缺陷的环节,强化执行力度,杜绝有关违规行为的再次发生,保证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 公司将进一步完善防止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规范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资金往来,防止公司关联方特别是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最大限度地保障公司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3. 公司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监督作用;加强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经营和内部控制关键环节的“事前、事中、事后”监察审计职能,分别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公司与大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杜绝大股东及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发生。

4. 加强对公司董事、管理层、股东关于资金占用、关联方资金往来、担保等事项的学习和培训。要求公司各层面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内审人员重点学习《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提升风险防范意识,提高规范运作能力,确保公司在所有重大事项决策上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审批程序,杜绝此类情形的再次发生。

5. 针对公司实控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以及实控人资金偿还进度,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根据公司自查,2023 年 12 月至 2025 年 4 月期间,公司实控人存在通过公
司募投项目供应商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募集资金的情形,金额总计 37,106,999.61元,利息 2,379,786.66 元(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合计39,486,786.27 元。持续督导机构在知悉上述募集资金占用事项后,积极督促上市公司实控人就占用资金及涉及的利息制定合理可行的归还计划,并要求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出具不存在其他募集资金违规使用事项的说明函,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根据公司及实控人提供的资金归还的银行转账业务回单等凭证资料,实际
控制人杨志明先生分别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和 2025 年 12 月 29 日,向公司还款
13,000,000.00 元和 26,486,786.27 元,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募集资金本金及利息合计 39,486,786.27 元已全部偿还完毕。

四、公司致歉说明……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