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3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三季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回复的核查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三季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科创公函【2025】043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的要求,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持续督导机构”)作为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宇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会同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就问询函提及的事项逐项进行了认真讨论、核查与落实,并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如下:
问题一、关于经营业绩
三季报显示,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总收入 9,475.40 万元,同比减
少 50.12%;归母净利润为-15,718.17 万元,去年同期为-8,138.73 万元,连续亏损且亏损规模进一步扩大。其中,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仅 827.74 万元,同比减少73.38%。公告称主要系受订单不连续及客户验收进度影响,部分已发货订单未验收导致未能在报告期确认收入所致。
请公司:(1)结合收入具体构成及对应实施模式、前五大客户及供应商变动、项目验收情况、毛利率、关联关系、成本结转、期间费用变化、行业发展情况及竞争格局等,说明前三季度尤其是第三季度营业收入及归母净利润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行业趋势、公司历史情况及可比公司情况相一致;(2)结合前述因素说明公司基本面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说明公司今年以来为改善经营状况、提升持续经营能力采取的具体措施;(3)结合上市以来公司经营业绩变化情况,说明本年度公司是否可能出现触及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情形,进一步核查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经营及财务风险,若有,请进行充分提示。
回复:
一、公司说明
(一)结合收入具体构成及对应实施模式、前五大客户及供应商变动、项目验收情况、毛利率、关联关系、成本结转、期间费用变化、行业发展情况及竞争格局等,说明前三季度尤其是第三季度营业收入及归母净利润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行业趋势、公司历史情况及可比公司情况相一致
1、收入具体构成及对应实施模式
2024 年 1-9 月和 2025 年 1-9 月,公司收入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 1-9 月
主营业务收入 7,574.14 17,185.39
锂电池干燥设备 4,647.74 11,181.95
锂电池涂布设备 441.77 3,212.76
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 1-9 月
锂电池辊压、分切设备 157.35 1,691.96
其他锂电设备及关键零部件 2,327.29 1,098.71
其他业务收入 1,901.25 1,810.70
合计 9,475.40 18,996.09
2025 年 1-9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9,475.40 万元,主要为锂电池干燥设备和
其他锂电设备及关键零部件,收入占比分别为 49.05%和 24.56%,其中其他锂电设备主要包括:电池装配线、全密封自动组装线和锂锰柱式组装整线等设备。2025年 1-9 月,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减少 50.12%,主要系锂电池干燥设备和锂电池涂布设备收入降低所致。
2025 年 1-9 月公司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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