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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4 17:51:14 股吧网页版
信宇人: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688573 证券简称:信宇人 公告编号:2025-018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鉴于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为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拟定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后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2.9.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年度合并报表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326.40 万元,母公司 2024 年末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3,494.76 万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鉴于公司 202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为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经公司董事会决议,拟定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时,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十八条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
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本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 34,183,307.41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 34,183,307.41 元。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 0 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 0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0%。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024 年为公司上市后首个完整会计年度,且 202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为-6,326.40 万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3,494.76 万元,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2024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利润分配预案,不会导致公司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2.9.1 条第一款第(八)项“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的公司,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 3000 万元,但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营业收入比例在 15%以上或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金额在 3 亿元以上的除外”而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尚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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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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