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688573 证券简称:信宇人 公告编号:2025-023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
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治理和运营风险,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更好地履行有关职责,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责险”)。该事项经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讨论。公司于 2025 年 4 月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讨论了《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鉴于公司全体董事、监事作为被保险人,属于利益相关方,在审议该事项时均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责险的具体方案
(一)投保人: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具体以保单为准)
(三)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年(具体金额以保单为准)
(四)保险费用: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五)保险期限:具体起止时间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
为了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管理层办理公司董责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个人主体;确定保险公司;如市场发生变化,则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责任限额、保费总金额及其他
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购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有利于促进相关责任人合规履职,有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发展,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次购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全体监事作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已对此议案回避表决,我们同意将该事项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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