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4
关于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华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对杭华股份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56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000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5.3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6,4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58,938,264.1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7,461,735.85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2月4日全部到位,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0年12月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564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二、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 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利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募集资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收益,维护公司 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募投项目实 施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及募 投项目实施子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份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截至 2025 年 12 月 10 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 截至 2025 年 12 月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及地点 资总额 10 日累计投入金
额
年产 1 万吨液体油墨及 湖州杭华功能材
1 8,000 吨功能材料项目 料有限公司(以下 20,408.36 12,564.16
(二期工程) 简称“杭华功材”)
(德清工业园区)
杭华功材(德清工
2 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 业园区) 11,337.81 6,583.28
公司(杭州经济技
术开发区)
3 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杭州经济技 5,000.00 5,127.92
术开发区)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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