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26
证券代码:688571 证券简称:杭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5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
等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华股份”)于 2025 年 9
月 25 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等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内容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治理实际情况:
(一)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免去肖梦媛女士股东代表监事职务,原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前,公司监事尚需履行原监事职责。
(二)公司拟调整董事会结构,原董事会成员总数 7 名且全部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现调整为董事会成员总数 8 名,其中 7 名非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1 名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三)鉴于公司已完成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
属期 4,042,200 股股份的登记工作,本次归属登记的股票已于 2025 年 9 月 19
日上市流通,故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42,012.85 万元变更至 42,417.07 万元,总股本由 42,012.85 万股变更至 42,417.07 万股。
基于上述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等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其中《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详见下表:
修订前内容 修订后内容
第一条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
规定,制订本章程。 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六条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42,012.85 万元。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42,417.07 万元。
第八条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公司的法
定代表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长为代表
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
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
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
不得对抗善意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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