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26
证券代码:688571 证券简称:杭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4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华股份”)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15 日以通讯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电子
邮件等)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5 年 9 月 25 日下午在公司行政楼会议室以现场
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林洁女士主持,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等治理制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要求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不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相应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并修订《公司章程》等内部治理制度。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及监事仍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继续对公司经营、公司财务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等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严格遵循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能够独立、诚信地对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能够做到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满足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要求,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 告 》( 公告编号:2025-046)。
特此公告。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9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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