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华股份”)的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度履职期间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勤勉、尽责、独立地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本人将 2024年度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王洋:男,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在职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1996 年至 2000 年历任上海人民塑料印刷厂技术科副科长、市场部经理,2001 年至 2002 年任上海三瑞化学有限公司产销部门经理,2003 年任上海安比化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4 年至 2017 年历任紫江集团上海紫泉标签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技术总监,2017 年至今任上海丝艾柔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卫星式柔印》杂志总编,2021 年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董事会和 2 次股东大会,本人参加董事会、
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
独立董事 会情况
姓名 本年度应 亲自出 委托出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大
参加董事 席次数 席次数 缺席次数 次未亲自参 会的次数
会次数 加会议
王 洋 7 7 0 0 否 2
2024 年度,我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出席相应会议,参与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维护公司股东的利益。针对董事会决策的事项,我详细审阅议案资料,主动向公司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在董事会决策过程中,我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表意见。2024 年度,我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涉及的重大事项未提出异议,对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出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我认为,2024 年度内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重大事项等相关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 12 次专门委员会会议,其中包括战略委员会 1
次、审计委员会 7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4 次,本人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专门委员会名称 报告期内召开会议次数 本人出席会议次数
战略委员会 1 1
审计委员会 7 7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4 -
提名委员会 0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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