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证券代码:688571 证券简称:杭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7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华股份”)第四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8 日以通讯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电子邮
件等)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下午在公司行政楼会议室以现场方
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林洁女士主持,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体现了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的工作情况。监事会成员通过列席和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决策、投资方案、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等情况,监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履行监督职权,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编制,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一致同意并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需求,体现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其内部控制体系能够适应公司管理和企业发展的需要,能够为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公司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切实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监事会审阅了《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独立审计的意见,认为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运作情况,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表决结果为: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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