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0
证券代码:688570 证券简称:天玛智控 公告编号:2025-036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聘任刘原野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刘原野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刘原野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刘原野先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相关规定,具备履行证券事务代表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与能力。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北京市顺义区林河南大街 27 号(科技创新功能区)
联系电话:010-84261737
传真号码:010-84264690
电子邮箱:ir@tdmarco.com
特此公告。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10 日
附件:
刘原野个人简历
刘原野先生,1988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学士学位。2011 年 8 月参加工作,2011 年 8 月至 2014 年 3 月任中煤科技集团有
限公司煤炭结算专员,2014 年 3 月至 2017 年 3 月任中煤科工集团工程科技有限
公司业务主管;2017 年 3 月加入公司,历任企划主管、发展改革主管(其间:
2017 年 3 月至 2020 年 6 月兼任法务专员),2021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治理主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原野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天津利智天玛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5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115%。除前述持股情况外,刘原野先生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相关规定,具备履行证券事务代表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与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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