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2-11 16:05:25 股吧网页版
铁科轨道:铁科轨道关于自愿披露重要项目中标进展暨签署中标合同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2-12


证券代码:688569 证券简称:铁科轨道 公告编号:2026-003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披露重要项目中标进展暨签署中标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及金额:销售合同,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苏州北代建段国铁集团管理甲供物资(高速铁路扣件)采购合同,合同金额为52,559,806.20元人民币(含税);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国铁集团管理甲供物资(高速铁路扣件)采购合同,合同金额为457,982,047.50元人民币(含税)。

合同生效条件:公司和买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合同生效。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全部合同义务履行完毕后止。

对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根据合同条款规定,公司按照买方供应需求计划进行生产与供应,买方按照进度款、结清款等流程进行支付,如项目顺利履约,预计将在未来合同执行期间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风险提示:本合同已对合同金额、支付进度安排、双方权利及义务、违约责任等做出明确约定,合同双方亦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项目建设进度和原材料价格波动等不可预测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终止的风险;合同执行中可能发生因公司原因,未能按时、按要求交货或提供服务等情况,导致公司承担违约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审议程序情况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中
标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苏州北代建设段F01包件高速铁路扣件项目(招标编号:T0WZ202501400)及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国铁集团管理甲供物资(高速铁路扣件)项目(招标编号:T0WZ202501400、物资名称:高速铁路扣件、包件号:F0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自愿披露重要项目中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近日,公司与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东站铁路建设项目管理部签署了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苏州北代建段国铁集团管理甲供物资(高速铁路扣件)采购合同;与上海国铁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沪杭铁路客运专线股份有限公司、通苏嘉甬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国铁集团管理甲供物资(高速铁路扣件)采购合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国铁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及沪杭铁路客运专线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为公司关联方。由于本次项目为通过公开招投标形式进行,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公司与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东站铁路建设项目管理部签署了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苏州北代建段国铁集团管理甲供物资(高速铁路扣件)采购合同,合同金额为 52,559,806.20 元人民币(含税);与上海国铁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沪杭铁路客运专线股份有限公司、通苏嘉甬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国铁集团管理甲供物资(高速铁路扣件)采购合同,合同金额为 457,982,047.50 元人民币(含税)。

(二)交易对方情况及关联关系说明

1、交易对方情况

(1)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苏州北代建段国铁集团管理甲供物资(高速铁路扣件)采购合同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赵丽建

注册资本:39,883,439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4 年 11 月 15 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东路 80 号

经营范围:铁路客货运输、运输设备修造、工程总承包及管理,运输
中 国 铁 生产资料购销、工程设计,国内货运代理,国际海上、陆路、航空货路 上 海 物运输代理,普通货运,装卸搬运、仓储,日用品销售,食品销售管局 集 团 理(非实物方式),餐饮管理(非实物方式),房地产和开发经营,自有 限 公 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商务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