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9
证券代码:688567 证券简称:孚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8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
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加速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固态电池研发及产业化进展,加快全固态电池中试线建设进度,公司拟增加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中科技储备资金“高比能量、高安全性固态电池开发”项目的实施主体,以加快项目推进。
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广州孚能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孚能科技”)。“高比能量、高安全性固态电池开发”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和广州孚能科技。
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72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40,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23.70 元。募
集 资 金 总 额 3,318,000,000.00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后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3,256,480,253.05 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2022 年 11 月 3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000 万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757 号)。
经 2023 年 8 月 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以及 2023 年 8 月 24 日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高性能动力锂电池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265,262.90 万元投资于新项目“赣州年产 30GWh 新能源电池项目(一期)”和“广州年产 30GWh 动力电池生产基地项目(一期)”。“赣州年产 30GWh新能源电池项目(一期)”和“广州年产 30GWh 动力电池生产基地项目(一期)”均拟使用“高性能动力锂电池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132,631.45 万元。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调整后投 承诺投入 截至2025年
承诺投资项目 承诺投资 资总额 金额 6月30日累 备注
总额 计投入金额
高性能动力锂电池项目 392,000 11,036.56 11,036.56 11,036.56 已变更
赣州年产30GWh新能源电 不适用 变更后募
池项目(一期) 132,631.45 132,631.45 64,466.17 投项目
广州年产30GWh动力电池 不适用 变更后募
生产基地项目(一期) 132,631.45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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