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我是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孚能科技”)的独立董事 Wang Jiwei(王纪伟)。2024 年度,本人作为孚能科技董事会的第二届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参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简介
Wang Jiwei(王纪伟),1976 年 6 月出生,新加坡国籍,西安交通大学经济
学学士,香港科技大学哲学博士,澳洲资深注册会计师。2003 年至 2010 年,担任新加坡管理大学助理教授,2010 年至今,担任新加坡管理大学会计学副教授,专业会计硕士和财务大数据分析硕士课程主任;2022 年 6 月至今,担任孚能科技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关联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程序。本人本年应参加董事会 10 次,实
际参加董事会 10 次,其中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 9 次,应出席股东大会 2 次,
实际出席股东大会 2 次。
此外,报告期内召开了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时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共召
开了 8 次会议,其中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2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2 次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会议。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本人召集并参加了报告期内所有审计委员会会议,无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尽责的态度,充分发挥专业作用。在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前,对会议相关审议事项进行较为全面的调查和了解,并在必要时间向公司进行问询,公司能够积极配合并及时进行回复。在会议召开过程中,本人就审议事项与其他董事进行充分讨论,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根据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发表相关书面意见,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本人对 2024 年度董事会及所任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公司董事会及所任专门委员会 2024 年度审议的所有议案全部表决通过。
(二)与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和审计过程中,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与义务。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对审计工作进行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本人积极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审计内容进行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意见进行了认真审阅,同时对年报披露的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查。
(三)现场考察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深入了解公司经营
情况及重大事项进展。此外,本人通过会谈、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掌握公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管理和财务状况等重大事项,同时及时关注外部环境对公司的影响,督促公司规范运作,为公司稳健和长远发展谏言献策。同时,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积极主动汇报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征求专业意见,对本人提出的建议能及时落实,为本人更好的履职提供了必要的配合和支持。
三、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履职尽责要求的规定,对公司关联交易、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股权激励计划等重大事项予以重点审核,从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和长远发展以及维护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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