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证券代码:688567 证券简称:孚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6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四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
条件暨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
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1 年 6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
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1 年 7 月 8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彭晓洁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三)2021 年 7 月 4 日至 2021 年 7 月 13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
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 年 7 月 15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四)2021 年 7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与激励对象在《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
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1 年 7 月 24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1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一届
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
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2 年 7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2 年 11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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