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我是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孚能科技”)的独立董事汤一诺。2024 年度,本人作为孚能科技董事会的第二届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参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简介
汤一诺,1984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经济
学学士,美国康奈尔大学公共管理硕士,美国匹兹堡大学企业管理战略博士。2008年至 2010 年,担任通用电气集团市场分析以及兼职研究顾问;2015 年至 2020年,担任香港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企业管理战略系助理教授;2018 年至 2020 年,担任财新智库,财新集团经济专家顾问;2020 年至 2021 年,担任字节跳动战略管理研究院高级专家战略顾问;2021 年至今,担任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企业战略学助理教授;2022 年 6 月至今,担任孚能科技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程序。本人本年应参加董事会 10 次,实
际参加董事会 10 次,其中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 10 次;应出席股东大会 2 次,
实际出席股东大会 2 次。
此外,报告期内召开了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时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共召
开了 8 次会议,其中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2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2 次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会议。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召集人,本人召集并参加了报告期内所有提名委员会会议,参加了报告期内所有战略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会议,无缺席会议情况。
本人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对于提交董事会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本人均在会前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详细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本人任职的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所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
(二)与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与公司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对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等进行了讨论和交流,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各项审计报告及时、准确、客观、公允地完成。
(三)现场考察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机会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全面深入的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运用专业知识对公司董事会相关提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监督和指导的作用。
三、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履职尽责要求的规定,对公司关联交易、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股权激励计划等重大事项予以重点审核,从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和长远发展以及维护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重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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